巴斯夫湛江一体化基地有多少工人?
目前巴斯夫湛江一体化基地的工人数量不确定,因为该基地还在建设中,预计到2022年投产后将有约1000名员工工作在该基地。
原因是巴斯夫湛江一体化基地是一个大型化工项目,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来建设和运营。
该基地的建设周期较长,需要逐步招聘和培训员工,因此目前的工人数量还不确定。
巴斯夫湛江一体化基地是巴斯夫公司在中国的重要投资项目,该基地将生产多种化学品和材料,包括汽车涂料、塑料、聚氨酯等。
该项目的建设将促进中国南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
同时,巴斯夫公司也将通过该项目为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人事考试中心上班时间?
人事考试中心上班的时间从周一到周五。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一般周末是休息的,没有人值班。人事考试,直接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事业单位。人事考试局主要承担公务员录取考试专业,面试等工作。主要拟定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制度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务管理工作。
上午九点到十二点,下午两点到五点,工作日上班,周末和节假日休息。人事考试中心是教育部下面的事业单位,是体制内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上班时间和政府部门上班时间一样。朝九晚五,有周六周日休息时间,工作日中间两个小时是吃午饭和午休时间。人事考试中心的上班时间非常固定。
2022年湛江养老保险交费时间?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关于公布湛江市2021社会保险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的通知》,通知规定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2941元/月,下限调整为3800元/月,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至22941元/月,下限调至4588元/月,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至19002元/月,下限调至5067元/月,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四、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4507元/月,下限维持1410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五、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如实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中,本单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下限分别调整为22941元和4588元,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湛江2023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湛江2023年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包括:夫妻双方均为湛江市户籍、已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及以上、女方在湛江市实际居住并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年龄要求。
生育津贴的标准为每生育1个孩子发放5000元,双胞胎发放8000元,三胞胎及以上发放12000元。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即可领取生育津贴。
湛江2023年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
生育津贴。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2023 年湛江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广东省产假规定>的通知》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2023 年湛江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如下:
1. 生育时间:在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符合本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夫妇双方应当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按期足额缴纳婚姻登记机关核发的《结婚证》,自婚姻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生育的夫妻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2. 生育地点:在湛江市行政区域内生育的夫妻,自生育之日起 3 个月后,可以凭《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籍簿、生育证明等材料,向男方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3. 生育津贴标准: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按国家规定的产假和陪产假标准执行。产假和陪产假期间,国家规定的产假和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和产假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的产假和陪产假标准支付。
4. 产假和陪产假期间不计入工作时间,不得以产假和陪产假期间不计入工作时间为由拒绝为职工安排工作。职工在产假和陪产假期间,如有工作,其工作效率不得低于正常工作标准。
5.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产假和陪产假期间,安排职工工作,并不得以职工在产假和陪产假期间拒绝安排工作为由降低职工的工资水平。
6. 职工在产假和陪产假期间,符合本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职工在产假和陪产假期间未生育的,不得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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