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买卖创业板股票,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信息披露?
1、企业在进行创业板股票交易时,需要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的财务报表、业绩预告、重大事项等信息。企业还需要定期召开股东大会,及时向股东通报企业的经营情况,并回答股东的提问。
2、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设置创业板专用席位。 专用席位只能由持有人自用,不得用于代理其他投资者买卖证券。 专用席位持有人应当遵守本规则关于会员的规定。
3、持股比例已达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均应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报告期及报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行买卖。
4、持有创业板5%的股票会对股票价格影响很大 创业板波动本来就比较大,特别是实行注册制后,创业板个股涨跌幅是20%,持有创业板5%的股票对股票价格影响很大,公告持股信息也是对投资者负责,所以需要对外公布。
5、创业板交易信息披露 实时行情信息 与主板等其它产品一样,深交所通过行情系统实时发布创业板股票的行情。
6、撤单:投资者可以在买卖指令未成交前撤销指令,撤销指令后,投资者可以重新发出买卖指令。风险提示 价格风险:创业板股票价格波动较大,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其风险,以免受损失。
创业板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上有哪些特别要求
1、中小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但是并没有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一季度业绩预告。
2、法律分析: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
3、创业板公司应当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在10月15日之前披露第三季度业绩预告,在1月31日之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4、如果公司在一季度出现转盈为亏、净利润与上年同期上涨或者下降50%和扭亏为盈的情况应在不晚于3月31日前发布业绩预告。创业板:创业板上市公司为在上一次定期报告中对于本期报告预期的,因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
创业板中报披露时间规定
法律分析: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前三季度报告的业绩预告及其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分别是不得晚于1月31日、7月15日和10月15日。
年报披露时间一般在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一般在正式披羡罩露前一段时间会进行预披露,这个没有强制性规定。除了年报,上市公司还需要披露1季报、半年报、3季报;这里半年报的披露时间在每年7月1日至8月30日。
创业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
中报(二季报、中期报告)披露时间:7月1日—8月30日。在中报中的业绩预告方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是强制的。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对于中报业绩预告没有强制要求,可以披露也可以不披露。
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特殊要求
(3)上市公司因特殊情况需要向银行、税务、统计部门、中介机构、商务谈判对手方等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依据本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这就要求公司上市之前缩短信息披露时间,提高信息披露的实效性。应重视对风险的披露风险是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的焦点。
创业板公司应当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在10月15日之前披露第三季度业绩预告,在1月31日之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创业板股票信息披露的要求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创业板上市企业的信息披露要求进行了加强。修订后的规则明确要求创业板上市企业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内容披露相关财务信息、经营情况、重大事件等。
半年报和季报业绩快报不是强制性披露的; 创业板: 在进行注册制改革之后,创业板公司不再强制要求披露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
条件如下:根据查询东方财富网显示。相关信息存在不确定性,上市公司所需要披露的信息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或者该信息暂时不会对投资者的判断造成实质性影响,那么上市公司可以申请暂缓披露。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